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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口退税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8-1-27 来源:博胜教育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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