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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9-1-22 来源:博胜教育

其他应收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入账。

为了反映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