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
=(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注: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原价×100%
【教材例1-81】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 0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2%)/20=4.9%
月折旧率=4.9%/12=0.41%
月折旧额=5 000 000×0.41%=20
500(元)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教材例1-82】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 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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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里程折旧额= =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4 000×1.14=4
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