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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9-2-17 来源:博胜教育

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企业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企业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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