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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

发布时间:2023-7-12 来源:博胜教育

1.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2.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

3.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4.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远期信用证5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付款并在到期日付款。

5.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6.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

7.注销是指开证行对信用证未支用的金额解除付款责任的行为。开证行、保兑行、议付行未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收到单据的,开证行可在信用证逾有效期1个月后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