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扣除项目范围

发布时间:2023-8-9 来源:博胜教育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提示1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提示2】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不得重复扣除
【提示3】税金:
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提示4】损失:净损失,即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在损失中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规定的,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条件的福利性补贴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