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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发布时间:2023-8-9 来源:博胜教育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
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超过扣除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2.
推荐计算流程:三步法

项目

第一步:实际发生额A

第二步:标准额B(限额)

第三步:比较确定税前扣除额

福利费

已知条件

工资薪金总额×14%

1A>B时=B(扣限额);
2A<B时=A(实际发生全额扣)
【提示】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可
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工会经费

已知条件

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已知条件

工资薪金总额×8%(新)

3.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包括内容:略。

保险费

人险

社会保险

依据规定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为本企业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扣。【提示】“三步法”适用

商业保险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提示】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
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按照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准予扣除

新增: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准予在税前扣除。